关于完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审批程序 -全讯足球网
关于完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审批程序
豫博管办〔2016〕9 号
各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,各博士后设站单位、博士后研发基地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》(国办发[2015]87号)、《国务院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》(国办发[2015]86号),进一步完善博士后进出站服务流程、提高服务质量,简化审批事项、提高审批效率,全国博士后网上办公室系统现已开通“在线预审、一次办结”服务平台,并精简了进出站所需审核的纸质材料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进出站审批程序
流动站自主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,进站手续由流动站设站单位办理;工作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,进站手续由工作站设站单位办理。申请进站人员,应向设站单位提出书面及网上申请,提交有关证明材料,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电子扫描文本;设站单位审核相关纸质及网上材料,并负责验证其真伪,审核合格后,点击通过,向下一流程管理单位进行提交,提交过程由办公系统自动引导完成;最后,提交运行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博士后与留学人员工作处(省博管办),省博管办负责最后复 核审批,办理相关手续。
二、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进站审批所需材料
(一)进站所需纸质材料包括(由原来的10项减为4项):
1、《博士后申请表》(在线生成,下载打印,有校验码)
2、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》
3、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》(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使用)
4、《博士后进站审核表》(意见、日期、签字、印章齐全)
以上材料,除《博士后进站审核表》一式3份(联合招收的一式4份)外,其余材料均由招收单位确定需要份数,并由各单位自行保存。
(二)进站申请核准后,省博管办出具的材料:
1、省博管办签批的《博士后进站审核表》及进站批文;
2、博士后人员的《博士后调动情况登记表》和《落户介绍信》(出站后不能自由择业的申请人不适用);
3、《子女上学、入托介绍信》(另需提供相关材料)。
三、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出站审批所需材料
(一)出站所需纸质材料
1、《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》(在线生成、下载打印,有校验码)
2、《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》(联合招收的需流动站单位和工作站单位分别填写)
3、《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》(意见、日期、签字、印章齐全)
4、《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》(获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)
5、《出站接收单位的接受意见(函)》(出站重新分配工作人员提供)
以上材料,除《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》一式3份(联合招收的一式4份)外,其余材料均由招收单位确定需要份数,并由各单位自行保存。
(二)出站申请核准后,省博管办出具的材料:
(1)省博管办签批的《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》;
(2)博士后研究人员分配工作介绍信(出站后不能自主择业的人员不适用);
(3)博士后人员及配偶、18周岁以下子女落户介绍信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(出站后不能自主择业的博士后人员或配偶为现役军人、在读在大专、本科生、研究生、出国人员均不适用。另需提供相关材料)。
四、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退站审批所需纸质材料
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,需提供《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审批表》一式3份(联合招收的一式4份)。
这次精简,材料变动较大,请各设站单位认真熟悉流程、梳理清单,尽快按新要求办理进出站审批业务。
省人社厅博士后与留学人员工作处
(省博管办)